李星星图片(第一次受伤害之后为什么不向老师和同学求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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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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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星星图片,第一次受伤害之后为什么不向老师和同学求助呢?
最近相关部门已经派联合调查组赴山东调查该事件,随着调查组的介入,该事件肯定很快就会有处理结果。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案件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很多,这里面有非常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
杰瑞集团的副总裁和李星星到底是什么关系?李星星的母亲在该事件当中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为什么李星星在向相关部门求助之后,后续又遭到了伤害?
这些问题都有待调查之后,给公众以真相,让当事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但不论事件的调查结果如何,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李星星肯定是该事件的最大受害者。
我们不能够站在非当事人的角度或者是成年人的角度来评判李星星的行为。任何不负责任的评判都是对李星星的二次伤害。
的确,根据正常的情况来看,李星星在被侵害时已经年满14岁,她完全有能力告知其他同学或者老师,或者是向社会公益组织寻求帮助。
但我们这些假设都是基于正常的情况做出的判断。
假设李星星生活在一个非常不健全的家庭当中,比如父母关系不和谐,她从小都缺乏应有的关爱,那么此时她的认知水平、判断能力、甚至性格方面肯定都会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前不久网上还出现了一份李星星的自述,字里行间透露出着和她实际年龄不相符的心理状态。
对于一个心智不太成熟的14岁女孩来说,当她第一次遭受侵犯时,她可能不知道这对她意味着什么,更谈不上是发自内心的自愿。她可能只是从情感上感觉鲍某的行为有问题。
另外要注意的是,她与加害人的关系非常特殊。
虽然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鲍某与李星星之间并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监护关系,但两个人至少可以形成事实上的监护关系。
试想一下我们与自己父母是什么样的关系,大部分未成年人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肯定都是非常微妙的。
人很简单,但人性却很复杂。父母无端指责我们,甚至殴打我们时,我们内心肯定会非常抗拒,甚至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们:“让父母遭到应有的惩罚”,但此时内心还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们:“父母是爱我们的,不然他们不会这么辛苦给我们提供吃的、喝的、穿的。”
不妨举一个生活化的场景。
按照现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侵犯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其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可以进行劝解或制止;监护人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侵犯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就是家庭暴力。
特别是在一些单亲家庭中,一部分父亲或者母亲经常会有一些不良嗜好,比酗酒、赌博等,当他们在外面遭到不幸时,他们往往会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
这些未成年人在遭受到家庭暴力之后,他们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沉默,而不是选择向居委会村委会求助。
这些未成年人她们虽然不懂得什么大道理,但现实告诉他们,越是残暴的人,他们越是怯懦,越是更在意自己的面子。
按照规定,他们当然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求助,甚至可以向学校或者老师反映情况,但老师或者学校、居委会介入之后呢?
大部分家长都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把家丑到处宣扬,自己的权威受到了很大的挑战,因此他们不但不会对孩子温柔一点,反而会变本加厉的实施家庭暴力。
而且目前我国的福利制度还不太完善,在一些未成年人看来,如果他们选择向父母或者是村委会居委会求助,那么很有可能导致他们的父母被拘留,或者是失去监护权,他们的生活状况肯定比现在更糟糕。
有很多女权主义者认为要想让女性真正独立,那首先要保证女性经济独立。
同样的,如果想要未成年人有能力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也要在一定程度上,要保证他们的经济自由。如果他们在生活或者学习上完全受制于父母,除了依靠父母之外,没有更好的选择,那么他们根本就不可能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不可能向学校或者老师求助。毕竟向学校和老师求助之后,只能暂时的解决这些问题,而不能从根本上来解决这些问题。
我是“升学与考试”---分享学习方法,关注教育时事,指导升学规划。期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2. 第一次受伤害之后为什么不和老师和同学求助呢?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理解。
最主要的原因是性知识的匮乏。虽然她对于他的行为比较难接受,但却不知道是什么,自然不知道怎么办。
再加上对方是以养爸爸的身份出现的,这更加让她无法清醒看待对方的行为。
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她没有逃走这是很好理解的。
对方对她有伤害,也有花言巧语给她洗脑,所以她的内心更多的是困惑,不安,矛盾,痛苦。
别说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了,生活中很多成年女性在遇到渣男后,虽然内心万分痛苦,也是舍不得离开。
悲剧已经发生了,我们有女儿的父母要以此为戒,保护好自己的女儿。
一,父母不要谈性色别,要意识到性教育刻不容缓,需要从小就让孩子学习性知识,让孩子认识自己的身体,知道身体各个部位的功能,让孩子知道哪些部位是别人不能看、不能摸的。
二,父母要做孩子最信任的人。告诉孩子,发生任何事情都可以告诉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永远会爱她,这样孩子就会把爸爸妈妈当成自己最信任的人,有什么事情就会跟爸爸妈妈说。
父母要记住,不管孩子跟自己说什么,都要认真去聆听,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理解孩子,不要随意斥责孩子,要让孩子感受到自己跟父母是可以无话不谈的。
三,父母要告诉孩子身体和自由是最珍贵的。谁伤害了自己的身体,侵犯了自己的自由,那么就赶紧想办法离开。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有的女人遇到了渣男,纠结、矛盾、痛苦,就是做不到断舍离,最后落得一个悲惨下场,有的甚至为此付出了可贵的生命。
只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让孩子身心健康,成为有利于自己和他人的人。
图片来源于网络
3. 鲍毓明与李星星是否存在恋爱关系?
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18岁的女孩谈恋爱,这个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只要你情我愿,各求所需各自开心就可以了。
但是,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14岁的小女孩,发生不正常的关系,这就让人感到恶心了。
这明明就是禽兽的行为呀,敢于向一个14岁的小女孩下手,这不是禽兽这是什么呢?
要知道对方是一个14岁的小女孩呀!
14岁的人心智是不成熟的,也是正在成长的时候!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只要和14对的孩子发生关系, 就是人渣,就是败类。就应该受到惩罚!
当然了我们都知道这个中年男人叫鲍毓明,他当初的时候是想要领养一个孩子,然后就把十几岁的李星星给领养走了。
然后,相处的时候就发生了关系,那个时候李星星才14岁呀。这件事两个人都是有承认的,只不过一个说是被迫,一个说是自愿的。
目前来看,这件事好像是说不清楚了。
毕竟鲍毓明已经不说领养孩子的事情了,他一口咬死,自己和李星星是恋爱的关系,当初领养李星星,两个人日久生情了,还有了结婚的打算。只不过到了后来,各自疏远了,然后就没有了联系。
大家都知道鲍毓明还是一个法律精英,他做的事情肯定都是精心设计安排了一番的。既然他敢于和14对的孩子发生关系,在他看来自己就不会被绳之以法。
因为是自愿还是协迫,没有铁证呀!
当然了这件事还在调查当中,现在看来好像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鲍毓明真的可以被定罪。
但是,在我们常人的认知里,一个中年男子和一个14岁的小女孩发生关系,这就是天理不容。
不过,这件事李星星的母亲也是有责任的,把自己快要养大的女孩,拱手让给一个中年男子,当初的目的是什么?
总之,这件事真的是有点复杂,也许是每一个人都各怀鬼胎!最终,我们看看能够等来一个什么结果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不管是什么结果,一个正常的中年男子和一个14岁的女孩发生关系,这个就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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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星星图片,第一次受伤害之后为什么不向老师和同学求助呢?
最近相关部门已经派联合调查组赴山东调查该事件,随着调查组的介入,该事件肯定很快就会有处理结果。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案件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很多,这里面有非常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
杰瑞集团的副总裁和李星星到底是什么关系?李星星的母亲在该事件当中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为什么李星星在向相关部门求助之后,后续又遭到了伤害?
这些问题都有待调查之后,给公众以真相,让当事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但不论事件的调查结果如何,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李星星肯定是该事件的最大受害者。
我们不能够站在非当事人的角度或者是成年人的角度来评判李星星的行为。任何不负责任的评判都是对李星星的二次伤害。
的确,根据正常的情况来看,李星星在被侵害时已经年满14岁,她完全有能力告知其他同学或者老师,或者是向社会公益组织寻求帮助。
但我们这些假设都是基于正常的情况做出的判断。
假设李星星生活在一个非常不健全的家庭当中,比如父母关系不和谐,她从小都缺乏应有的关爱,那么此时她的认知水平、判断能力、甚至性格方面肯定都会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前不久网上还出现了一份李星星的自述,字里行间透露出着和她实际年龄不相符的心理状态。
对于一个心智不太成熟的14岁女孩来说,当她第一次遭受侵犯时,她可能不知道这对她意味着什么,更谈不上是发自内心的自愿。她可能只是从情感上感觉鲍某的行为有问题。
另外要注意的是,她与加害人的关系非常特殊。
虽然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鲍某与李星星之间并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监护关系,但两个人至少可以形成事实上的监护关系。
试想一下我们与自己父母是什么样的关系,大部分未成年人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肯定都是非常微妙的。
人很简单,但人性却很复杂。父母无端指责我们,甚至殴打我们时,我们内心肯定会非常抗拒,甚至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们:“让父母遭到应有的惩罚”,但此时内心还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们:“父母是爱我们的,不然他们不会这么辛苦给我们提供吃的、喝的、穿的。”
不妨举一个生活化的场景。
按照现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侵犯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其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可以进行劝解或制止;监护人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侵犯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就是家庭暴力。
特别是在一些单亲家庭中,一部分父亲或者母亲经常会有一些不良嗜好,比酗酒、赌博等,当他们在外面遭到不幸时,他们往往会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
这些未成年人在遭受到家庭暴力之后,他们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沉默,而不是选择向居委会村委会求助。
这些未成年人她们虽然不懂得什么大道理,但现实告诉他们,越是残暴的人,他们越是怯懦,越是更在意自己的面子。
按照规定,他们当然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求助,甚至可以向学校或者老师反映情况,但老师或者学校、居委会介入之后呢?
大部分家长都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把家丑到处宣扬,自己的权威受到了很大的挑战,因此他们不但不会对孩子温柔一点,反而会变本加厉的实施家庭暴力。
而且目前我国的福利制度还不太完善,在一些未成年人看来,如果他们选择向父母或者是村委会居委会求助,那么很有可能导致他们的父母被拘留,或者是失去监护权,他们的生活状况肯定比现在更糟糕。
有很多女权主义者认为要想让女性真正独立,那首先要保证女性经济独立。
同样的,如果想要未成年人有能力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也要在一定程度上,要保证他们的经济自由。如果他们在生活或者学习上完全受制于父母,除了依靠父母之外,没有更好的选择,那么他们根本就不可能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不可能向学校或者老师求助。毕竟向学校和老师求助之后,只能暂时的解决这些问题,而不能从根本上来解决这些问题。
我是“升学与考试”---分享学习方法,关注教育时事,指导升学规划。期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2. 第一次受伤害之后为什么不和老师和同学求助呢?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理解。
最主要的原因是性知识的匮乏。虽然她对于他的行为比较难接受,但却不知道是什么,自然不知道怎么办。
再加上对方是以养爸爸的身份出现的,这更加让她无法清醒看待对方的行为。
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她没有逃走这是很好理解的。
对方对她有伤害,也有花言巧语给她洗脑,所以她的内心更多的是困惑,不安,矛盾,痛苦。
别说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了,生活中很多成年女性在遇到渣男后,虽然内心万分痛苦,也是舍不得离开。
悲剧已经发生了,我们有女儿的父母要以此为戒,保护好自己的女儿。
一,父母不要谈性色别,要意识到性教育刻不容缓,需要从小就让孩子学习性知识,让孩子认识自己的身体,知道身体各个部位的功能,让孩子知道哪些部位是别人不能看、不能摸的。
二,父母要做孩子最信任的人。告诉孩子,发生任何事情都可以告诉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永远会爱她,这样孩子就会把爸爸妈妈当成自己最信任的人,有什么事情就会跟爸爸妈妈说。
父母要记住,不管孩子跟自己说什么,都要认真去聆听,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理解孩子,不要随意斥责孩子,要让孩子感受到自己跟父母是可以无话不谈的。
三,父母要告诉孩子身体和自由是最珍贵的。谁伤害了自己的身体,侵犯了自己的自由,那么就赶紧想办法离开。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有的女人遇到了渣男,纠结、矛盾、痛苦,就是做不到断舍离,最后落得一个悲惨下场,有的甚至为此付出了可贵的生命。
只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让孩子身心健康,成为有利于自己和他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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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鲍毓明与李星星是否存在恋爱关系?
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18岁的女孩谈恋爱,这个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只要你情我愿,各求所需各自开心就可以了。
但是,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14岁的小女孩,发生不正常的关系,这就让人感到恶心了。
这明明就是禽兽的行为呀,敢于向一个14岁的小女孩下手,这不是禽兽这是什么呢?
要知道对方是一个14岁的小女孩呀!
14岁的人心智是不成熟的,也是正在成长的时候!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只要和14对的孩子发生关系, 就是人渣,就是败类。就应该受到惩罚!
当然了我们都知道这个中年男人叫鲍毓明,他当初的时候是想要领养一个孩子,然后就把十几岁的李星星给领养走了。
然后,相处的时候就发生了关系,那个时候李星星才14岁呀。这件事两个人都是有承认的,只不过一个说是被迫,一个说是自愿的。
目前来看,这件事好像是说不清楚了。
毕竟鲍毓明已经不说领养孩子的事情了,他一口咬死,自己和李星星是恋爱的关系,当初领养李星星,两个人日久生情了,还有了结婚的打算。只不过到了后来,各自疏远了,然后就没有了联系。
大家都知道鲍毓明还是一个法律精英,他做的事情肯定都是精心设计安排了一番的。既然他敢于和14对的孩子发生关系,在他看来自己就不会被绳之以法。
因为是自愿还是协迫,没有铁证呀!
当然了这件事还在调查当中,现在看来好像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鲍毓明真的可以被定罪。
但是,在我们常人的认知里,一个中年男子和一个14岁的小女孩发生关系,这就是天理不容。
不过,这件事李星星的母亲也是有责任的,把自己快要养大的女孩,拱手让给一个中年男子,当初的目的是什么?
总之,这件事真的是有点复杂,也许是每一个人都各怀鬼胎!最终,我们看看能够等来一个什么结果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不管是什么结果,一个正常的中年男子和一个14岁的女孩发生关系,这个就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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